CommunityGuidelines

遠雄左岸牡丹園社區公設會館管理辦法

中華民國109年8月3日訂定

中華民國112年4月8日修訂

目錄

壹、公設會館管理辦法總則

一、總則

  1. 為維持本社區公設會館,高品質服務水準,及住戶正確使用本會館設施,特訂定本管理辦法,由全體住戶共同遵守之。
  2. 本社區公設會館多樣化之設施使用,以提升居住品質,促進住戶交流為目的,請使用之住戶多加珍惜及愛護。
  3. 使用者具義務遵守各項管理規則及接受服務人員之說明指導。經勸導後,如使用者仍違反以上各項管理規則,服務人員得立即勸導用戶離去,用戶不得提出異議。
  4. 一樓大廳鋼琴區為社區大廳音樂撥放及社區活動使用。
    增設公設鋼琴扣點借用,供住戶練習使用,開放時間為09︰00-22︰00,1小時扣2點,提高公設鋼琴的使用率。

二、住戶門禁卡

  1. 住戶使用會館前,需至一樓接待櫃台處,以住戶門禁卡或公設卡領取公設專用磁扣後,方可進入使用。
  2. 公設卡不得轉借他人使用本公設會館,住戶亦不得將公設專用磁扣轉換他人使用。

三、收費標準

  1. 住戶於繳交管理費後,服務中心依坪數輸入住戶點數帳戶。當月未使用之點數,遞延累計至次月;逾三個月未使用之點數,即予歸零不再繼續累加。(每1坪兌換1點,無條件進位、點數不得兌換現金)。
  2. 住戶點數不足時,亦另得向管理服務中心儲值點數:
    1. 25元/1點,每次最少儲值10點,以現金儲值之點數無使用期限之限制。
    2. 住戶若無欠繳管理費,方可向服務中心儲值點數。
  3. 住戶不得將使用資格轉讓於他人。
  4. 如住戶之親友使用公設會館時,須由住戶陪同,並扣抵陪同住戶之點數。

四、來賓

  1. 來賓須由住戶陪同,方可使用公設會館,每次進場不另行收費,但需扣除住戶點數,住戶本人須全程陪同自行照顧,如有意外發生,住戶須自行賠償一切責任。
  2. 住戶應告知來賓本會館各項使用守則,並對其所邀來賓之行為及消費負責,如有違反本管理辦法規定者,本公設會館服務人員有權拒絕來賓再次使用本社區之公設會館。
  3. 疫情期間會館使用,需依社區管理委員會之公告為依據,若管理委員會公告因疫情因素來賓不得使用,住戶將不得異議。

五、服裝

會館是很輕鬆愉快的場所,住戶與來賓使用公設會館,建議應穿著適當之服裝;各區服裝規定,請參照各區使用規則。

六、飲食

本社區之公設會館全面禁煙及嚼食檳榔,其他引述規定請參照各區使用規則,若違反之住戶及來賓將禁用公設一個月。

七、寵物

為維護住戶安全及場地清潔,任何動物或寵物均不得帶入本社區會館,若違反之住戶及來賓將禁用公設一周。

八、廣告宣傳產品

任何商業、非商業廣告、宣傳物品及商品,非經管理委員會許可,嚴禁照相、攝影、事前申請私人教學行為。住戶如有商業需求,經管理委員會許可後方可使用。需繳交營業收入10%回饋社區,若無法提出商業所得,則一小時1000元計算。

九、損壞賠償

  1. 私人物品請妥善保管,並禁止借存放會館內,尤其貴重物品請勿攜帶,服務中心及會館不負任何保管、遺失、或損毀賠償責任。
  2. 住戶如因未遵守使用規則,致發生公設會館設備器材損毀時,應照價賠償責任。
  3. 若遺失公設會館專用磁扣或置物櫃之鑰匙腕帶,遺失專用磁扣需賠償NT$500元重製費用,遺失鑰匙腕帶需賠償NT$500元費用。
  4. 非遊戲或運動設施及器具,不得任意攀爬、碰撞、把玩、或其他不當使用之情形,造成使用者受傷或設施損毀,住戶應負全部安全及照價賠償責任。
  5. 若未清潔恢復原狀,代辦收清潔費500元。

十、失物招領

  1. 住戶於本公設會館拾獲物品時,請送交櫃台處招領。
  2. 如有遺失物品,需由失主證明確為其所有,並簽收領回。
  3. 失物公告招領後一個月內,無人領回時,先公告讓住戶認領,再由管委會直接處理。

十一、開放時間

  1. 各公設會館開放時間,依其使用管理規則之規定。
  2. 每週一全館維修保養日(閱覽室除外),進行環境設備整理及消毒保養,如遇國定假日則順延。
  3. 如遇特殊情況(設備及工程維護或天氣因素),另行公告之。
  4. 颱風期間管理委員會可依實際狀況決定適度開放公共設施。
  5. 除夕至大年初三由當屆管委會訂定開收時間。

十二、本辦法經管理委會會議審議通過並公告後施行,修正、廢止時亦同。

附則

  1. 本辦法未盡事宜,為促進社區和諧並避免爭議,以管理委員會議決議之補充解釋為準。
  2. 為求公平使用社區公設,特訂本辦法:
    1. 所有公設會館之非住戶使用,一定要有住戶陪同的情況下,才可使用。
    2. 公設預約日期以壹個月內為限,每戶最多能同時兩天有預約。特別節日:連2日以上的連續假期期間,每戶不得同時預約單項連續兩場或同時預約兩項公設。
    3. 公設預約採預扣點數,但在24小時前取消預約者,原預扣點數可復原,在24小時內才取消預約者,需照扣點數。
    4. 公設預約/使用,均請到櫃檯填寫登記辦理,預約包場需付押金的會館,於支付完押金後完成預約。
    5. 包場性質的公設(媽媽教室、Lounge、韻律室、多功能室、棋藝室、視廳室)使用完畢,必需清潔完善,經物業檢查有完成整潔後,始可進行返還使用卡的作業。若有收押金的包場,始可退押金。
    6. 因物業保管押金為經理、秘書之職責,退還押金儘能於該職上班時間進行。正常時間為工作日的09:30-18:30。物業保管押金為其工作風險,請住戶於使用後的1周內領回。若於時限內未領回之住戶,會直接轉存至社區帳戶作為該戶預付之管理費。
  3. 所有會館內為維護安全,嚴禁「明火」,唯一只有宴會廳可使用小型酒精膏加熱餐點例外,其它如有發現違規情形者,將沒收押金2000元和禁用公設一個月。
  4. 閱覽室、兒童遊戲室、視廳室、健身房、韻律室、水區內為維護清潔,不得在會館內吃東西,若有食物帶入,也需包好不得打開拿出來。
  5. 所有會館之使用,不得在內從事違反中華民國法令、和違背善良風俗的行為,如有明確事實,管員會合議有權停止住戶之使用。
  6. 會館之設備需小心使用不可傷害公共設備,如使用到尖銳物品請務必做好公設的保護。如有發現破壞到公共設備之事實,登記使用之住戶需照價賠償。
  7. 會館之設備之使用後,均需自行負責清潔和回複原狀。
  8. 當管理委員會舉辦活動期間,相關需要使用到的場域,由委員會優先使用。管委會的開會或活動,使用閱覽室時可開放飲食。

遠雄左岸牡丹園公設會館管理辦法簡表

一樓 (1F)

三樓 (3F)

備註:

  1. 使用各項設施請至1樓櫃台辦理登記並扣點。
  2. 包場使用須於一週前到櫃台處現場登記並繳納押金,使用完畢經確認未毀損設備後,始退回押金。(如當天未能巡查,最晚三日內要確認押金退回問題)
  3. 點數不足時可至櫃台現金儲值使用,($25/1點)。
  4. 社區各項公共設施限住戶使用,本社區住戶之訪客需由住戶全程陪同方能使用。
  5. 其他備註:
    • 公設預約日期以一個月為限,每戶最多只能預約兩項。(連續假期除外)
    • 特別節日:跨年、農曆過年、中秋節…之連續假期期間,每戶不得同時有超過兩項預約(只能預約壹項)。
    • 公設預約採預扣點數,但在72小時前取消預約者,原預扣點數可復原。
    • 預約公設使用,均請到櫃檯填寫登記辦理。
  6. 公設卡及水區手環必須於規定時間內歸還,超過時間則繼續累計扣點數。
  7. 疫情期間為配合清消,以公告場次為依據。

叁、宴會廳使用管理辦法

一、開放時間:

  1. 週一17:00~22:00
  2. 週二至週日 10:00~22:00
    • 遇連續假日開放時間將另行公告。

二、使用方式

  1. 憑住戶門禁卡到樓接待櫃台處現場登記使用。
  2. 包場使用須於一週前到一樓接待櫃台處現場登記並繳納費用及點數,唯管委會辦理社區活動或課程時除外。
  3. 包場使用每次以1小時計,每小時扣10點,最多使用四小時,登記使用時須支付押金2000元,使用完畢經確認未毀損設備後,始退回押金。毀損設備者需照價賠償,費用自押金扣除,若押金金額不足,使用住戶需再賠償剩餘設備修復或更新費用。
  4. 臨時提出延長時間者,需視次場有無住戶預約而定。延長時間不得超過開放時間。
  5. 預約逾十分鐘未至服務中心報到者,視為自動棄權,服務中心得將場地轉給次場預約者或現場候補者使用。
  6. 限住戶使用,本社區住戶之訪客需由住戶全程陪同方能使用。

三、管理規則

  1. 請勿攜帶危險、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。
  2. 基於安全理由,請訪客務於櫃台登記後,由住戶陪同使用本區設施。
  3. 設備之使用請依服務人員或使用說明指示,以避免損及設備。
  4. 敬請愛護各項公共設備,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,須照價賠償。
  5. 為維護全社區住戶權益,出借之各項公共設施場地,均謝絕不法、不當或政治之演出。
  6. 本區全面禁菸禁酒,以維護衛生安全。
  7. 請勿攜帶寵物入內,以維護衛生安全。
  8. 請勿服裝不整進入本區,以建立公共禮儀。
  9. 本管理辦法由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肆、會議閱讀區使用管理辦法

一、開放時間:

  1. 住戶自由使用,不限時間。
  2. 冷氣開收時間:07:00-24:00

二、管理規則

  1. 請勿攜帶危險、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。
  2. 基於安全理由,請訪客務於櫃台登記後,由住戶陪同使用本區設施。
  3. 本區無專人負責,基於安全考量,請由家長陪同兒童使用本區各設施,自行維護孩童安全。
  4. 進入本區請著適當服裝,禁止赤膊、赤腳或穿著拖鞋入內。
  5. 本區全面禁菸、禁食或嚼食口香糖及檳榔,請勿攜帶寵物入內,以維護環境衛生及安全。
  6. 除旋蓋式無酒精飲料外,請勿在場內進食,以維護衛生及安全。
  7. 請愛護社區設備,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,須照價賠償。
  8. 本區之書報雜誌屬社區公有財產,請於本區閱讀完畢,勿擅自攜離場外。
  9. 進入本室,應保持室內整潔,個人私有物品請隨身帶走,勿堆置室內。
  10. 請自行約束音量及輕聲細語,手機關至靜音位置,不得影響住戶安寧。
  11. 管理委員會相關會議及會議決議之社區活動聚會,優先使用。
  12. 本管理辦法由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108年8月12日管委會決議通過。

伍、多媒體劇院使用管理規則

一、開放時間:

  1. 週一17:00~24:00
  2. 週二至週日 08:00~24:00
    • 遇連續假日開放時間將另行公告。

二、使用方式

  1. 住戶憑門禁卡到一樓接待櫃台處現場登記,扣點數使用。社區由住戶自行安排影片播放,於開放時間內每人次扣1點,點數不足時可以現金儲值使用,(25元/1點)。
  2. 包場使用須於一週前向會館櫃台登記並繳納費用或點數,唯管委會辦理社區活動,及俱樂部辦理課程時除外。
  3. 包場使用每次以1小時計,每小時扣20點,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,最多4小時,登記使用時須支付押金2000元,使用完畢經確認未毀損設備後,始退回押金。毀損設備者需照價賠償,費用自押金扣除,若押金金額不足,使用住戶需再賠償剩餘設備修復或更新費用。
  4. 限住戶使用,本社區住戶之訪客需由住戶全程陪同方能使用。

三、管理規則

  1. 請勿攜帶危險、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。
  2. 基於安全理由,請訪客務於櫃台登記後,由住戶陪同使用本區設施。
  3. 設備之使用請依服務人員或使用說明指示,以避免損及設備。
  4. 敬請愛護各項公共設備,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,須照價賠償。
  5. 為維護全社區住戶權益,出借之各項公共設施場地,均謝絕不法、不當或政治之演出。
  6. 本區全面禁菸禁酒,以維護衛生安全。
  7. 請勿攜帶寵物入內,以維護衛生安全。
  8. 請勿服裝不整進入本區,以建立公共禮儀。
  9. 本管理辦法由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陸、泳池區使用管理規則

一、開放時間:

  1. 週二至週日14:00~22:00 (最後入場時間21:30)

二、使用及付費方式

  1. 憑住戶門禁卡到一樓接待櫃台處兌換專用磁扣,扣點數使用。
  2. 每人次使用扣 2 點,點數不足時可以現金儲值使用,($25/1點)。
  3. 限住戶使用,本社區住戶之訪客需由住戶陪同方能使用。
  4. 本場所開放時間內禁止參觀。

三、管理規則

  1. 請勿攜帶危險、易燃、水槍類的戲水玩具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。
  2. 基於安全理由,請訪客務於櫃台登記後,由住戶陪同使用本區設施。
  3. 十二歲以下或身高 120 公分以下之兒童,請勿使用本設施;未成年則須有成人全程陪同以照顧其安全。
  4. 進入泳池區請先脫鞋,並著適當泳衣、泳褲及泳帽;入池前須先淋浴濯足始能入池,以維護水質衛生。
  5. 入池前一個小時請勿進食,並做好暖身操,以避免過於刺激傷害。
  6. 本區全面禁菸、禁食與嚼食口香糖或檳榔,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,以維護環境清潔安全。
  7. 嚴重心臟血管疾病、癲癇症、皮膚病、傳染病之患者,及酒後、宿醉者不得入池,以避免發生危險。
  8. 池畔區除旋蓋式無酒精飲料外,玻璃容器、陶瓷器皿及其他易碎物品,不得在本區範圍內使用,以維護安全。
  9. 請勿在池畔追趕、奔跑、推擠或跳水,避免滑倒或落水意外發生;如遇緊急狀況時,請儘速通知服務人員。
  10. 請勿攜帶貴重物品,本中心恕不代為保管;離去時,請將私人隨身物品帶走,請勿任意丟棄垃圾,以維護環境清潔。
  11. 進出泳池請務必利用兩側爬梯,切勿踩踏池畔緣石直接進出,以避免滑倒危險。
  12. 蒸氣室及烤箱為密閉式高溫空間,請隨時補充水份,如感覺頭脹悶熱,請隨時停止使用;輕微高血壓之患者請小心使用。
  13. 蒸氣室及烤箱設有緊急拉環,若遇緊急狀況時,請利用此設備請求協助與處理。
  14. 蒸氣室及烤箱使用時間勿超過 30 分鐘,以避免產生身體不適或意外狀況之發生。
  15. 本管理辦法由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柒、SPA池使用管理規則

一、開放時間:

  1. 週二至週日14:00~22:00 (最後入場時間21:30)

二、使用及付費方式

  1. 憑住戶門禁卡到一樓接待櫃台處兌換專用磁扣,扣點數使用。
  2. 每人次使用扣 2 點(若使用游泳池不另扣點),點數不足時可以現金儲值使用,(25 元/1 點)。
  3. 限住戶使用,本社區住戶之訪客需由住戶陪同方能使用。
  4. 本場所開放時間內禁止參觀。

三、管理規則

  1. 請勿攜帶危險、易燃、水槍類的戲水玩具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。
  2. 基於安全理由,請訪客務於櫃台登記後,由住戶陪同使用本區設施。
  3. 十二歲以下或身高 120 公分以下之兒童,請勿使用本設施;未成年則須有成人全程陪同以照顧其安全。
  4. 進入 SPA 池區請先脫鞋,並著適當泳衣、泳褲及泳帽;入池前須先淋浴濯足始能入池,以維護水質衛生。
  5. 入池前一個小時請勿進食,並做好暖身操,以避免過於刺激傷害。
  6. 本區全面禁菸、禁食與嚼食口香糖或檳榔,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,以維護環境清潔安全。
  7. 嚴重心臟血管疾病、癲癇症、皮膚病、傳染病之患者,及酒後、宿醉者不得入池,以避免發生危險。
  8. 池畔區除旋蓋式無酒精飲料外,玻璃容器、陶瓷器皿及其他易碎物品,不得在本區範圍內使用,以維護安全。
  9. 請勿在池畔追趕、奔跑、推擠或跳水,避免滑倒或落水意外發生;如遇緊急狀況時,請儘速通知服務人員。
  10. 請勿攜帶貴重物品,本中心恕不代為保管;離去時,請將私人隨身物品帶走,請勿任意丟棄垃圾,以維護環境清潔。
  11. 請勿踩踏池畔緣石,以避免滑倒危險。
  12. 本管理辦法由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捌、烤箱使用管理規則

一、開放時間:

  1. 週二至週日14:00~22:00 (最後入場時間21:30)

二、使用及付費方式

  1. 憑住戶門禁卡到一樓接待櫃台處兌換專用磁扣,扣點數使用。
  2. 每人次使用扣 2 點(若使用游泳池不另扣點),點數不足時可以現金儲值使用,(25 元/1 點)。
  3. 限住戶使用,本社區住戶之訪客需由住戶陪同方能使用。
  4. 本場所開放時間內禁止參觀。

三、管理規則

  1. 請勿攜帶危險、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。
  2. 基於安全理由,請訪客務於櫃台登記後,由住戶陪同使用本區設施。
  3. 十二歲以下或身高 120 公分以下之兒童,請勿使用本設施;未成年則須有成人全程陪同以照顧其安全。
  4. 進入烤箱請先脫鞋,並著適當衣、褲。
  5. 本區全面禁菸、禁食與嚼食口香糖或檳榔,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,以維護環境清潔安全。
  6. 嚴重心臟血管疾病、癲癇症、皮膚病、傳染病之患者,及酒後、宿醉者請勿進入,以避免發生危險。
  7. 請勿攜帶貴重物品,本中心恕不代為保管;離去時,請將私人隨身物品帶走,請勿任意丟棄垃圾,以維護環境清潔。
  8. 烤箱為密閉式高溫空間,請隨時補充水份,如感覺頭脹悶熱,請隨時停止使用;輕微高血壓之患者請小心使用。
  9. 烤箱設有緊急拉環,若遇緊急狀況時,請利用此設備請求協助與處理。
  10. 烤箱使用時間勿超過 30 分鐘,以避免產生身體不適或意外狀況之發生。
  11. 本管理辦法由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玖、蒸氣室使用管理規則

一、開放時間:

  1. 週二至週日14:00~22:00 (最後入場時間21:30)

二、使用及付費方式

  1. 憑住戶門禁卡到一樓接待櫃台處兌換專用磁扣,扣點數使用。
  2. 每人次使用扣 2 點(若使用游泳池不另扣點),點數不足時可以現金儲值使用,(25 元/1 點)。
  3. 限住戶使用,本社區住戶之訪客需由住戶陪同方能使用。
  4. 本場所開放時間內禁止參觀。

三、管理規則

  1. 請勿攜帶危險、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。
  2. 基於安全理由,請訪客務於櫃台登記後,由住戶陪同使用本區設施。
  3. 十二歲以下或身高 120 公分以下之兒童,請勿使用本設施;未成年則須有成人全程陪同以照顧其安全。
  4. 進入蒸氣室請先脫鞋,並著適當衣、褲。
  5. 本區全面禁菸、禁食與嚼食口香糖或檳榔,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,以維護環境清潔安全。
  6. 嚴重心臟血管疾病、癲癇症、皮膚病、傳染病之患者,及酒後、宿醉者請勿進入,以避免發生危險。
  7. 請勿攜帶貴重物品,本中心恕不代為保管;離去時,請將私人隨身物品帶走,請勿任意丟棄垃圾,以維護環境清潔。
  8. 蒸氣室為密閉式高溫空間,請隨時補充水份,如感覺頭脹悶熱,請隨時停止使用;輕微高血壓之患者請小心使用。
  9. 蒸氣室設有緊急拉環,若遇緊急狀況時,請利用此設備請求協助與處理。
  10. 蒸氣室使用時間勿超過 30 分鐘,以避免產生身體不適或意外狀況之發生。
  11. 本管理辦法由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拾、棋藝室使用管理規則

一、開放時間:

  1. 週一17:00~24:00
  2. 週二至週日07:00~02:00
    • 遇連續假日開放時間將另行公告。

二、使用方式

開放時間內,憑住戶門禁卡到一樓接待櫃台處兌換專用磁扣,每次使用一小時扣 2 點,最多 3 小時,登記供住戶使用,本社區住戶之訪客需由住戶陪同方能使用。

三、管理規則

  1. 請勿攜帶危險、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。
  2. 基於安全理由,請訪客務於櫃台登記後,由住戶陪同使用本區設施。
  3. 設備之使用請依服務人員或使用說明指示,以避免損及設備。
  4. 敬請愛護各項公共設備,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,須照價賠償。
  5. 為維護全社區住戶權益,出借之各項公共設施場地,均謝絕不法、不當或政治之演出。
  6. 本區全面禁菸禁酒,以維護衛生安全。
  7. 請勿攜帶寵物入內,以維護衛生安全。
  8. 請勿服裝不整進入本區,以建立公共禮儀。
  9. 本管理辦法由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拾壹、多功能室使用管理規則

一、開放時間:

  1. 週一17:00~24:00
  2. 週二至週日07:00~02:00
    • 遇連續假日開放時間將另行公告。

二、使用方式

開放時間內,憑住戶門禁卡到一樓接待櫃台處兌換專用磁扣,每次使用一小時扣 2 點,最多 3 小時,登記供住戶使用,本社區住戶之訪客需由住戶陪同方能使用。

三、管理規則

  1. 請勿攜帶危險、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。
  2. 基於安全理由,請訪客務於櫃台登記後,由住戶陪同使用本區設施。
  3. 設備之使用請依服務人員或使用說明指示,以避免損及設備。
  4. 敬請愛護各項公共設備,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,須照價賠償。
  5. 為維護全社區住戶權益,出借之各項公共設施場地,均謝絕不法、不當或政治之演出。
  6. 本區全面禁菸禁酒,以維護衛生安全。
  7. 請勿攜帶寵物入內,以維護衛生安全。
  8. 請勿服裝不整進入本區,以建立公共禮儀。
  9. 本管理辦法由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拾貳、健身房使用管理規則

一、開放時間:

周一10:00-14:00為固定清潔時間,其它時段都開放

二、使用及付費方式

  1. 憑住戶門禁卡到一樓接待櫃台處現場登記,扣點數使用。
  2. 每人次使用扣 1 點,點數不足時可以現金儲值,(25 元/1 點)。
  3. 限住戶使用,本社區住戶之訪客需由住戶陪同方能使用。
  4. 本場所開放時間內禁止參觀。

三、管理規則

  1. 請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襪,勿著便服及休閒鞋入內。
  2. 服裝不整與攜帶私人物品(如背包、提袋等)及未滿十六歲者,請勿進入本區。
  3. 在做所有運動前後,一定要做暖身運動及緩和運動,以避免運動傷害。
  4. 不熟悉之運動器材,請勿自行使用,請教練指導避免運動傷害。
  5. 若有身體不適之現象,請立即停止使用現場設施,並儘快通知教練協助處理。
  6. 請先衡量本身體能,以免超過本身負荷造成傷害。
  7. 於飯後一小時內,酒後或嚴重睡眠不足者,請勿使用本區。
  8. 本區內禁止外帶飲食,並請保持器材清潔。
  9. 器材使用完畢後請復原,以便他人使用。
  10. 器材使用有時間限制之項目,敬請住戶配合。
  11. 基於安全及管理上的需要,有下列情況者,請勿進入場內進行使用。
    • 心臟異常者(心電圖異常者),或結核病患者。
    • 罹患猝倒性癲癇,痙攣性疾病患者。
    • 急慢性腎臟病患者
    • 糖尿病患者
    • 血糖指數異常者
    • 高(低)血壓患者
    • 傳染病患者
    • 眠不足者、飽脹者和飲酒者
    • 稍微運動便感胸部疼痛者
    • 其他症狀不適合使用者
  12. 患有(或曾患)重大疾病者,未經醫師許可或隱瞞病情擅自運動者,造成傷害請自行負責。
  13. 請遵守健身房各項規則,並聽從教練的指導與規勸,以為維護大家的安全。
  14. 本管理辦法由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拾參、韻律教室使用管理規則

一、開放時間:

周一10:00-14:00為固定清潔時間,其它時段都開放

二、使用及付費方式

  1. 分個人使用與包場使用雙軌制,個人使用憑住戶門禁卡到三樓接待櫃台處現場登記,扣點數使用;包場使用須於一週前到一樓接待櫃台處現場登記並繳納費用或點數,唯管委會辦理社區活動或課程時除外。
  2. 個人使用每人次以小時計,未滿 1 小時以 1 小時計,每小時扣 1 點,點數不足時可以現金儲值,(25 元/1 點)。
  3. 包場使用每 1 小時扣 10 點,最多 2 小時,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,登記使用時須支付押金$2000 元,使用完畢經確認未毀損設備後,始退回押金。毀損設備者需照價賠償,費用自押金扣除,若押金金額不足,使用住戶需再賠償剩餘設備修復或更新費用。
  4. 限住戶使用,本社區住戶之訪客需由住戶陪同方能使用,不得出借或租售。

三、管理規則

  1. 請勿攜帶危險、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。
  2. 基於安全理由,請訪客務於櫃台登記後,由住戶陪同使用本區設施。
  3. 基於安全考量,十二歲以下兒童、十二歲以上十六歲以下孩童無大人陪同者、成人但身體不適劇烈運動者均禁止進入本區使用各項器材。
  4. 進入本區請著韻律服裝、韻律鞋、禁止赤膊或穿著室外鞋入內。
  5. 運動前請先做好暖身操;使用器械時,須聽從教師指導或服務人員解說,或詳閱使用說明規則,以避免發生危險。
  6. 本區全面禁菸,運動前請勿喝酒,以免妨礙健康造成危險。
  7. 除旋蓋式無酒精飲料外,本區全面禁食或嚼食口香糖或檳榔,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,以維護環境衛生及安全。
  8. 請愛護社區設備,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,須照價賠償。
  9. 住戶或團體預約使用時段,每次時間以兩小時為一個時段,如需延長時間,需於申請時一併提出;延長時間以一個小時為計,最多可延長三小時;惟延長時間須以不打擾其他住戶安寧為前提,依序使用。臨時提出延長時間者,須視場次有無其他住戶預約而定。
  10. 本管理辦法由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拾肆、Lounge 使用管理規則

一、開放時間:

  1. 週一17:00~22:00
  2. 週二至週日09:00~22:00
    • 遇連續假日開放時間將另行公告。

二、使用方式

  1. 個人使用憑住戶門禁卡到一樓接待櫃台處現場登記,每人次以小時計,未滿 1 小時以 1 小時計,每小時扣 1 點。
  2. 若有包場需求須於一週前向會館櫃台登記並繳納費用或點數,唯管委會辦理社區活動,及俱樂部辦理課程時除外。
  3. 包場使用以小時計,每 1 小時扣 10 點,未滿 1 小時以 1 小時計,登記使用時須支付押金 2000 元,使用完畢經確認未毀損設備後,始退回押金。毀損設備者需照價賠償,費用自押金扣除,若押金金額不足,使用住戶需再賠償剩餘設備修復或更新費用。
  4. 限住戶使用,本社區住戶之訪客需由住戶全程陪同方能使用。

三、管理規則

  1. 請勿攜帶危險,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公共設施內。
  2. 入內請勿大聲喧嘩,並保持環境清潔,場內禁止吸菸、進食、奔跑跳躍。
  3. 請勿服裝不整進入本區,以建立公共禮儀。
  4. 設備之使用請依服務人員或使用說明指示,以免損及設備。
  5. 敬請愛護各項公共設備,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,須照價賠償,賠償之費用若修復更新有剩餘時,充作管理委員會之收益。
  6. 為維護全社區住戶權益,出借之各項公共設施場地,均謝絕不法、不當或政治之演出。
  7. 使用前請先至服務中心櫃檯預約登記,方可借用球具。
  8. 請依先後預約登記使用為原則,預約逾時十分鐘未向服務中心報到時,即視為自動棄權,服務中心可將場地轉給下一時段預約者,或現場候補者使用。
  9. 使用器材前應先查看有無損壞之情形,如發生有任何疑問,應向服務中心報備,並停止使用該器材。
  10. 使用後由服務中心檢查檯面及球具,如有損毀須照價賠償。
  11. 請勿在運動前喝酒,以免危害健康或造成危險,並請留意自身安全,如有意外,本社區不付任何賠償責任。
  12. 器材使用完畢後請歸回原位,以便他人使用,並請隨手清潔。
  13. 基於安全理由,請訪客務於櫃台登記後,由住戶陪同使用本區設施。
  14. 本管理辦法由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拾伍、媽媽教室使用管理規則

一、開放時間:

  1. 週一17:00~22:00
  2. 週二至週日09:00~22:00
    • 遇連續假日開放時間將另行公告。

二、使用方式

  1. 包場使用須於一週前到一樓接待櫃台處現場登記並繳納費用或點數,唯管委會辦理社區活動或課程時除外。
  2. 社區團體活動,每人次以小時計,未滿 1 小時以 1 小時計,每小時扣 1 點。
  3. 包場使用以小時計,每一小時扣 10 點,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,登記使用時須支付押金 2000 元,使用完畢經確認未毀損設備後,始退回押金。毀損設備者需照價賠償,費用自押金扣除,若押金金額不足,使用住戶需再賠償剩餘設備修復或更新費用。
  4. 限住戶使用,本社區住戶之訪客需由住戶全程陪同方能使用。

三、管理規則

  1. 場地預約每次以兩小時為一個時段,如須延長時間,須於申請時一併提出,依序使用。臨時提出延長時間者,需視次場有無住戶預約而定。延長時間不得超過開放時間。
  2. 預約逾時十分鐘未至服務中心報到者,視為自動棄權,服務中心得將場地轉給次場預約者或現場候補者使用。
  3. 基於安全理由,請訪客務於櫃台登記後,由住戶陪同使用本區設施。
  4. 請勿攜帶危險、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本設施內。
  5. 為維護全社區住戶權益,出借之各項公共設施場地,均謝絕不法、不當或政治之演出。
  6. 請勿服裝不整、禁止赤膊、赤腳或穿拖鞋入內,以建立公共禮儀。
  7. 請勿擅自移動器具,並聽從服務人員解說,或詳閱使用說明規則,以避免造成損毀。
  8. 本區全面禁菸,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,以維護衛生安全。
  9. 使用本區時請勿高聲嬉鬧,以維護社區安寧。
  10. 請愛惜社區設備,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毀者,須照價賠償。造成設施不潔者需擔負額外之清潔費用。
  11. 使用完畢,須將場地整理清潔、恢復原狀,並知會服務中心人員檢視。
  12. 本管理辦法由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拾陸、兒童遊戲室使用管理規則

一、開放時間:

  1. 週一17:00~22:00
  2. 週二至週日09:00~22:00
    • 遇連續假日開放時間將另行公告。

二、使用方式

  1. 憑住戶門禁卡到一樓接待櫃台處現場登記。
  2. 限住戶使用,本社區住戶之訪客需由住戶全程陪同方能使用,使用時兒童每人次扣 1 點。

三、管理規則

  1. 進入本區請著適當服裝,禁止赤膊、赤腳或穿拖鞋入內。
  2. 禁止攜帶危險、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本設施內。
  3. 基於安全考量、六歲以下兒童需由家長陪同進入,十二歲以上住戶禁止使用本區各項器材。
  4. 使用設備時,須詳閱使用說明規則,以避免發生意外。
  5. 禁止在場內進食、嚼食口香糖或檳榔,以維護環境衛生及安全。
  6. 請愛護社區裝備,如因使用不當或其他續一人為因素而造成設施損壞者,須照價賠償。
  7. 器材使用完畢後請歸回原位,以便他人使用,並請隨手清潔。
  8. 基於安全理由,請訪客務於櫃台登記後,由住戶陪同使用本區設施。
  9. 本區全面禁菸、禁食或嚼食口香糖或檳榔,並請勿攜帶寵物入內,以維護環境衛生及安全。
  10. 本管理辦法由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拾柒、使用者若未復歸(冷氣、電燈)之罰則

  1. 使用後若未復歸(冷氣、電燈)第一次將進行口頭警告。
  2. 使用後若未復歸(冷氣、電燈)第二次將持續扣點至當日 24:00。
  3. 使用後若未復歸(冷氣、電燈)第三次將禁止使用公設一個月。
  4. 請秉持環保省電之用心,共同愛護牡丹園。
  5. 使用本區時請勿高聲嬉鬧,以維護社區安寧。
  6. 請愛惜社區設備,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毀者,須照價賠償。造成設施不潔者需負擔額外之清潔費用。
  7. 使用完畢,須將場地整理清潔、恢復原狀,並知會服務中心人員檢視。
  8. 本管理辦法由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